2月24日,省经信厅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告》,同意授予全省2011家企业为“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”称号,荆州市共223家企业上榜。其中荆州经开区50家、沙市区34家、监利市34家、荆州区31家、洪湖市21家、松滋市18家、公安县14家、江陵县12家、石首市9家。
据悉,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,形成以技术、品牌、制度、管理、文化等全面而持续的创新能力,并借此获取超额利润的中小规模企业,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专业化3类6个指标。“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”称号的授予是为勉励企业继续聚焦主业,不断提升创新能力、增强核心竞争力、争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为全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
“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”称号有效期为3年,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陆培育平台自评,经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公示并报省经信厅备案公告后可延长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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