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促进荆州市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,日前,中共荆州市委、荆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》。
《意见》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、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、努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、下大力气破解用工难问题、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、强化保障体系建设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。
在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方面,荆州将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、落实降费措施、切实降低要素成本。提出:降低小微企业用电成本,对低压报装100千伏安及以下用户实行“零费用”接入;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,以最高年期出让的,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70%执行。
在努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,荆州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贷力度、鼓励企业直接融资、加强担保体系建设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。实施企业上市分阶段奖励。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;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,或市内企业按规定异地“买壳”或“借壳”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荆州市的,经省上市办认定后,一次性奖励800万元。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再担保集团、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,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风险专项资金,用于与省再担保业务合作。
在下大力气破解用工难问题方面,荆州将加快人才引进和培育、落实人才政策、多途径缓解用工难问题、完善园区配套。市本级每年安排人才专项资金600万元,用于招才引智。
在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方面:荆州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、培育壮大骨干企业、支持企业对外合作。实施“千企千亿技改工程”,到2020年,全市规模以上实施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达到90%以上,鼓励“机器换人”,力争生产性设备提档升级实现全覆盖。对新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以及国内外上市企业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,在财政专项发展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。对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,在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,对企业负担部分予以20% ( 不超过20万元)的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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